| 达能反击? |
| 2007年12月13日 中国商标总网 浏览次数: 编辑: 黑龙江 |
达能集团杭州仲裁一案律师陶武平表示,达能将就中国一家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提起上诉
达能集团(Groupe Danone, DA)杭州仲裁一案律师陶武平表示,达能将就中国一家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提起上诉。该委员会在达能集团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Hangzhou Wahaha Group Co.)商标所有权问题上做出的裁决偏向合资公司的中方合作伙伴。
陶武平在周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杭州市仲裁委员会(Hangzhou Arbitration Commission)做出裁决称,诉讼双方在1996签订的将娃哈哈品牌的所有权转移至双方合资公司名下的协议已经终止,这一裁决从法律上来看是不正确的。
陶武平称,国家商标局(State Trademark Office)在今年9月份时已经声明,杭州娃哈哈集团于1996年和1997年提出的两份关于将娃哈哈商标的所有权转让给娃哈哈合资公司的申请并不符合法律程序,因此商标局无法做出同意或拒绝申请的决定。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实际上抵触了商标局的声明。仲裁委员会不享有否定商标局做法的司法权限。
达能方面周一已经收到该裁决。
陶武平表示,达能将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Hangzhou Peoples Court)提起上诉,请求撤销该仲裁裁决。
达能早些时候曾表示,在其同杭州娃哈哈集团签订的合资协议当中,已将娃哈哈商标作价人民币1亿元纳入了合资公司的资产。据此,杭州娃哈哈集团应将娃哈哈商标转让给合资公司。
杭州娃哈哈集团于今年年6月向杭州市仲裁委提出了仲裁申请,请求终止娃哈哈商标转让协议的效力。
陶武平认为,周一的裁决只能影响合作企业对娃哈哈商标的所有权。根据1999年与杭州娃哈哈集团签订的补充商标许可协议,合作企业仍可继续使用娃哈哈商标。
达能方面已在洛杉矶提起了诉讼,要求娃哈哈集团的相关企业向其赔偿超过一亿美元的销售损失。同时,达能还在斯德哥尔摩申请仲裁,以帮助解决争端。
达能集团亚太总法律顾问Bertrand Austruy一同出席了新闻发布会,但拒绝就相关诉讼置评。
娃哈哈集团发言人单启 表示,他尚不清楚达能计划上诉一事,并拒绝对此事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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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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